一、企業登出股東會決議模板什麼樣?
公司登出的股東會決議範本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
會議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會議地點:__________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會議
參加會議人員:股東(或者股東代表)__________
會議議題:協商表決本公司工商登出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雷華三主持,一致通過並決議如下:
本公司於___年___月___日召開臨時股東會議,表決通過公司解散事宜,截止___年___月___日,與公司解散事宜相關的清算工作、債務債權登報公告、稅務登出及公司銀行基本賬戶登出工作已經完成,公司全體股東一致表決通過即日起開始辦理公司工商登出事宜。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日
二、公司破產清算的批准程式是什麼?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稅款;
(3)破產債權。
4、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登出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原公司登記。
公司經營不善,是可以進行破產清算宣告破產的,但是在進行破產清算之前,需要獲得人民法院的相關批准才行。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破產財產分配,清算終結,登出登記是公司破產清算的主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