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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代表必須用個人印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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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各種協議檔案,檔案的結尾處都有關於法人蓋章或者簽字的空白處。作為一個公司的法人,只要是他簽署的檔案跟公司有關係,那麼這份檔案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那麼公司法人代表必須用個人印章嗎?今天小編為大家收集了相關知識。

公司法人代表必須用個人印章嗎?

一、公司法人代表必須用個人印章嗎?

不一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私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簽字的。而私人印章並沒有像公章一樣在工商局進行行政備案,因此發生爭議時很難認定。所以,律師建議,如果在實踐中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簽字而不是私人印章。也就是說私章也可以,公章也可以。不一定要用個人印章。

二、關於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這裡規定得相當明確,法人是一種組織,而不是某一個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依法定程式選舉產生。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人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獨立行使法人職權。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範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法人代表的變更沒有一定的程式,他不需要登記;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之一,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以上就是今天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於公司法人代表必須用個人印章嗎的相關知識。那麼我們現在知道了,法人代表的私章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並不代表就必須使用個人章,使用公章也是沒有問題的。同時我們也瞭解了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區別。如果您還有問題,歡迎諮詢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