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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名股東股權如何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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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隱名股東股權如何確認?

隱名股東股權如何確認?

隱名股東要確認公司股權的,一般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有充分證據證明已經實際出資或認繳出資。

公司股權的確認,不能簡單機械地適用股東名冊、工商登記資料等,要充分考慮實際出資人的權益,一般來說,誰實際出資,誰就擁有最終的股權。

2、有限責任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實際出資人出資。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換句話說,其他股東明知隱名股東存在的,也就是默認同意隱名股東持有股權,故應該認定隱名股東持有股權。

3、公司一直認可其以實際股東的身份行使權利的。這是不少隱名股東確認股權的實質性條件,值得注意。

4、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

當然了,對隱名股東而言,只要已經實際出資的都可以向公司要求確認股權,只要經過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在原顯名股東同意及協助下,就可以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成為顯名股東了。

二、隱名股東身份的認定是怎樣的?

1、與顯名股東間有協議。雖然這個協議對於公司不具有約束力,但是在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依然有效。它不僅是隱名股東用來約束顯名股東的依據,也是證明隱名股東對於公司實際出資的有力證據。

2、不實際參加公司經營。在實踐中,有的隱名股東不參與公司經營,完全由顯名股東行負責,有的則以自己名義行使股東權利。由於公司的社團性,公司的其他股東有權知道公司的投資人是誰。隱名股東以自己名義參與公司經營,行使股東權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東知道並且認可隱名投資行為存在的證據。

3、無違法行為。中國法律、法規對於某些行業、企業的股東身份進行了限制。比如,中國自然人不得成為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東,在實踐中某些人就採取隱名投資的方式參股合資企業。在這種情況下,隱名股東如果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將不會受到法院的認可,對於隱名股東以及顯名股東雙方而言,都將承擔較大的風險。

只要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對實際出資、實際享有權益作出明確約定,該約定合法有效並得到雙方認可,且隱名股東以自己的名義參與公司的經營,行使股東的權利,同時得到公司其他半數股東的認可,隱名股東的股東身份就應該予以確認;或者隱名股東雖未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其與名義股東之間具有合法有效的協議,其股東權益也應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