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法。總公司、分公司本就是一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因此,總公司分包給分公司屬於公司內部協調,是合法的。《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