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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企業人員什麼意思 | 私營公司的分類有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1.27W)

一、私營企業人員什麼意思,私營公司的分類有什麼?

私營企業人員什麼意思,私營公司的分類有什麼?

私營企業人員主要指的就是按照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者由自然人控股的盈利性組織當中的成員。私營企業是指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劃分企業登記註冊型別的規定》第九條規定,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私營企業有三種類型:

(1)獨資企業。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獨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

(2)合夥企業。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協議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企業。合夥人對企業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從以上分類可以看出,在私營企業的三種類型中,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資格,而私營獨資企業和私營合夥企業都不符合企業法人條件,不能取得法人資格。

二、私營公司中執行董事和監事哪個大?

無所謂大小。

二者分工不同。

監事、執行董事一般都是由股東會(股東)產生的。

二者互為牽制、互為制約。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當董事、高管有危害公司的行為的時候,監事會(監事)可以對董事、高管提起訴訟。

當監事有危害公司的行為的時候,執行董事(董事會)可以對監事提起訴訟。

董事會是股份公司的權力機構,企業的法定代表。又稱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除法律和章程規定應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力之外,其他事項均可由董事會決定。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

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定,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總而言之,執行董事和監事無所謂誰大誰小,監事和執行董事是由股東大會產生的,兩者的分工不同,相互制約,相互牽制,共同對公司負責,依法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