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怎麼寫章程備案股東會決議

經營管理 閱讀(8.45K)

一、怎麼寫章程備案股東會決議?

怎麼寫章程備案股東會決議

某某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某某有限公司,於某年某月某日召開股東會,決議變更公司註冊地址及股東,並決定對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某章第某條為某某,現修改為某某

某某有限公司

某年某月某日

二、公司備案章程申報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許可證影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注: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三、公司章程備案辦理程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條,程式如下:

1、審查受理: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提出申請

2、核准: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

3、發照: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領取營業執照

四、公司章程備案辦理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受理後當場辦結。

五、公司章程備案辦理其他規定

收費標準:不收費

申報條件 :公司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記事項。

六、公司章程備案辦理備案依據

1、法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2、實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公司登記機關。下級公司登記機關在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領導下開展公司登記工作。

第八條: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設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區分局,負責本轄區內下列公司的登記:

(一)本條例第六條和第七條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公司。

以上就是對怎麼寫章程備案股東會決議的相關解釋。在對公司章程進行備案時,需要準備公司備案申請表,相關代表的證明書,以及公司修改後的章程和公司營業執照的相關資料。一般辦理公司章程備案的時間為十五天,並且辦理該專案不會收取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