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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東變更工商備案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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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公司股東變更工商備案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股份公司股東變更工商備案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影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影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影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影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9、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二、個人股權轉讓流程

1、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這裡的股東也就是所謂的個人,對於個人而言,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2、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股權轉讓的手續: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及其他檔案,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東名冊,更換出資證明書,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4、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後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訴訟、執行。

前期公司內部把變更股東的這件事情商量好了的情況下,到工商局辦理備案是很簡單的,像是股東轉讓,還有修改公司章程等這些都不是小事,國家工商局及其他行政單位雖然不會強制介入干預股東變更這件事,但公司內部處理不好,會公司後果也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