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股權>

公司股權變更需要準備資料和流程有哪些

股權 閱讀(2.53W)

一、變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
3、股東會決議;
4、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6、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7、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暫住證(原件)
二、變更股東名稱,股權轉讓提交材料: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託)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同意由於股東名稱(姓名)變更而修改相應章程條款的股東決議(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5.
股東名稱或姓名變更的證明(法人股東名稱變更,由該股東的登記機關出具名稱變更證明;自然人股東姓名變更,由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檔案);
6.變更後的股東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影印件或法人證書影印件);
7.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變更公司法人的具體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
3、變更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4、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資訊。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股權變更需要準備資料和流程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