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變更>

有限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變更 閱讀(2.43W)

一、有限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覆意見,其他股東未答覆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

1、目標公司情況調查

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特別應當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因為對外擔保而形成的或有負債並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還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2、協商

這一步驟在於發現交易物件,就交易的標的、價款等基本內容達成初步的意向。

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其內容主要包括: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基本情況,目標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轉讓方的告知義務、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實際交接手續、股權轉讓前後公司債權債務承繼、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適用法律、通知義務、聯絡方式、協議的變更、解除、協議的簽署、生效、訂立時間、地點等等。

3、以書面方式徵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比如通過召開股東會的方式進行表決,並作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宣告。

(1)出讓方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出讓方應當在意向書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公司法規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轉讓、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進行表態,或者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式。

(2)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表態:根據新《公司法》第71條的規定,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自己應當購買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否則視為同意轉讓。即其他股東只能通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方式阻止出讓方對外轉讓股權。其他股東要注意防止出讓方與受讓方通過陰陽合同損害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實踐當中比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東要求轉讓雙方共同對轉讓價格進行書面確認,並監督轉讓合同履行。

(3)公司內部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4、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除股權轉讓價格不能改變之外,付款條件、付款期限等內容與意向書也不能有實質性變化,否則就可能因為構成陰陽合同而受到其他股東的異議,甚至被法院撤銷或者認定無效。

5、公司對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

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登出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公司變更登記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都需要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配合,如果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拒不配合有關工作,受讓人可以提起確認股東資格之訴。這種訴訟應當列其他股東和目標公司為共同被告。

股東變更實際也就是股東將自己手裡的股權部分或全部進行了轉讓,此時除了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外,同時還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相應的登記備案手續,尤其是在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變更的時候,由於需要進行資訊的披露,因而是必須要辦理備案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