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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股權變更需要哪些資料

公司股東股權變更需要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2)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核對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原件);
(5)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簽署);
(7)股權轉讓協議(原件1份,涉及國有產權的,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檔案;不涉及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辦理公證或見證本款屬於深圳的地方規定);
(8)股東的資格證明覆印件(核對原件);
(9)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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