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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與董事區別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4.71K)

公司法人與董事區別是什麼?

公司法人與董事區別是什麼?

董事長是職位名稱,董事長也可以表示一個自然人;而法人它是一個組織體,其本身無法為各種行為,所以必須通過自然人的行為來代替其進行活動。

法定代表人是一個企業法人主體對外的代表,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聘請的;老闆一般是公司或者企業的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只是一個職位,可以是老闆自己也可以是老闆聘請的職業經理人。

董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章的相關規定,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上市公司還會設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係的董事。同名書籍《董事》一書簡要介紹了董事的職責、作用,董事會的構成及董事面臨的挑戰,收錄大量相關詞彙和背景資料,對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及眾股東都具有參考價值。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公司是一種最常見的企業法人,但除了公司之外,還有一些非公司企業法人,如醫院、學校等。由此可見,法人是組織而不是個人,將公司的董事長或總裁或總經理稱為“法人”是錯誤的。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它與法人代表是一個意思,所以有時會混稱。在公司企業法人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在非公司企業法人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中,總經理或者經理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董事長或總裁或總經理被稱作法定代表人是正確的,而通常情況下被稱為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對於法人代表,經企業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企業法人中的其他成員也可稱作法人代表,從而進行對外交往。但是,必須認識到,這類法人代表決不是法定代表人,兩者絕對不能混淆。

《公司法》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董事在公司內部承擔一部分公司上升發展的要求,公司法人作為公司選擇的對外說話人,相當於一個代言。公司的總體精神狀態可能需要法人代表進行引領,但公司的經營狀況一定意義上與法人沒有一定的聯絡。所以董事需要承擔的義務更多。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