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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購是否要全體股東同意

經營管理 閱讀(2.4W)

不需要,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特殊規定,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股東轉讓出資,必須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單,並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及受讓的出資記載於股東名冊。

公司收購是否要全體股東同意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72條

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