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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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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區分貴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轉讓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嗎?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股東的權利,不需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按《公司法》規定程式辦理即可。

但有下列情形需慎重對待:第一,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而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此時股東股權轉讓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購,還是通過臨時決議同意股東轉讓股權,需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第二,公司控制股東擬轉讓股權,為保護其他股東利益,公司最好進行審計、評估,以免大股東侵害其他股東情況發生,亦需董事會、股東大會對大股東進行定性、評價。第三,公司對外投資的股權欲轉讓的,須經董事會乃股東大會進行審議,作為公司大事項對待,應經審議作出決定。

根據公司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無需經全體股東同意,但受如下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它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它股東征求同意,其它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它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它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至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所受的限制則更加嚴格,包括限售期等。但也未規定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的限制。

總而言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所受的限制則會很嚴格,包括限售期等。但也未規定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的限制。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對各位有所幫助,另外補充一點,股權轉讓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嗎,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那麼就從其規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