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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股權代持 | 股權代持的效力是什麼

公司經營法規 閱讀(9.54K)

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什麼是股權代持?股權代持的效力是什麼?

雖然《公司法》雖未明確規定股權代持行為的效力,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首次對股權代持進行了規定,其中第24條明確了股權代持行為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司法實踐中要對股權代持行為效力進行認定需著重把握好以下三點:

1、對股權代持行為的效力作出認定;

2、對股權代持行為效力進行認定時應注意區分效力性強制規定和管理性強制規定;

3、股權代持行為的對內效力和對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