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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關係認定範圍是怎樣的

合夥聯營 閱讀(6.56K)
關聯關係認定範圍是怎樣的
公司法)上的“關聯關係”不是指公司與公司內部人的關係,而是指公司內部人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係。根據《公司法》關聯關係,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係,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係。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係。
所以可以將關聯人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公司內部人;二是與公司內部人有“關聯關係”的人。第一,公司內部人,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這些人員因為持股和所擔任的職務與公司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可以直接影響甚至利用公司來為自己謀取利益,因此,公司內部人是當然的關聯人,第二,與公司內部人有“關聯關係”的人。是除公司內部人以外的與公司發生交易的當事人。由於其與公同內部人的“關聯關係”,因此,它與公司發生的交易往往要受公司內部人的影響、控制或支配,從而可能出現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對於關聯人的具體界定,目前主要見諸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和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釋出的規則、準則等規範性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二百一十六條(四)
關聯關係,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係,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係。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