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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要交印花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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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股權轉讓是企業經常採用的市場行為。股權轉讓既可以是股東個人進行,也可以是企業行為。其中籤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合同的一種,按照相關規定,買賣合同、購銷合同等需要交納印花稅。那麼股權轉讓協議要交印花稅嗎下面本站的小編結合相關法律知識具體講一講。

股權轉讓協議要交印花稅嗎?

一、股權轉讓協議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的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因此,股權轉讓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應按產權轉移書據萬分之五來貼花。

二、股權轉讓要交納哪些稅費?

股權轉讓分為公司股權轉讓和個人股權轉讓,以下分別分析兩種股權轉讓的稅費種類。

1、公司轉讓股權涉及以下稅種: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

2、個人股東轉讓股權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裝置、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據此,轉讓股權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稅專案,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的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

如果個人轉讓股權價格公允,與股權投資成本和合理費用之和持平,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若股權轉讓價不公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伴隨高速公路投融資體制的發展和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如何在國家巨集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範、政府巨集觀調控有力的新型交通行業投融資體制,仍是我國在今後一個時期內重要而艱鉅的任務。

通過上面小編的簡單講解,我們對“股權轉讓協議要交印花稅嗎”這問題的相關知識有了基本認知。公司之間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屬於印花稅的計稅憑證,雙方需要繳納印花稅,應該按照股權轉讓協議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而個人股權轉讓只需要雙方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除此之外,沒有其它稅費。這是不同之處,大家要注意區分。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