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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要交印花稅嗎?

工商稅務 閱讀(1.51W)

一、 股權轉讓要交印花稅嗎?

股權轉讓要交印花稅嗎?

股權轉讓是否要交印花稅根據是否存在實際資金往來來認定,具體情況如下:

1、當公司有實際入資的資金根據轉讓的金額,雙方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2、當公司沒有實際入資的資金轉讓方、受讓方都不用繳納印花稅。

3、特殊情況,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種比較多,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二、可以免稅的情況有哪些?

1.法定憑證免稅。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2.免稅額。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徵印花稅。

3.特定憑證免稅。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1)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委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2)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3)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4.特定情形免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印花稅:(國稅地字〔1988〕25號)

(1)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不貼印花;

(2)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花;用於生產經營的,按規定貼花;

(3)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託運單據,暫免貼花;

(4)對企業車間、門市部、倉庫設定的不屬於會計核算範圍,或雖屬會計核算範圍,但不記載金額的登記簿、統計簿、臺賬等,不貼印花;

(5)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單位,不記載經營業務的賬簿不貼花。

5.單據免稅。對貨物運輸、倉儲保管、財產保險、銀行借款等,辦理一項業務,既書立合同,又開立單據的,只就合同貼花。所開立的各類單據,不再貼花。(國稅地字〔1988〕25號)

6.企業兼併併入資金免稅。對企業兼併的併入資金,凡已按資金總額貼花的,接收單位對併入的資金,不再補貼印花。(國稅地字〔1988〕25號)

7.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免稅。企業與主管部門等簽訂的租賃承包經營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不徵收印花稅。(國稅地字〔1988〕25號)

8.特殊情形免稅。納稅人已履行並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國稅地字〔1988〕25號)

9.保險合同免稅。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免徵印花稅。(國稅地字〔1988〕37號)

10.書報刊合同免稅。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或個人之間而書立的憑證,免徵印花稅。(國稅地字〔1989〕142號)

11.外國運輸企業免稅。由外國運輸企業運輸進口貨物的,外國運輸企業所持有的一份結算憑證,免徵印花稅。(國稅發〔1990〕173號)

對於股權轉讓的具體情況,應當由股權轉讓雙方根據協商處理的結果來認定,後期還需要簽訂相關協議,而印花稅的繳納是基於實際的資金往來情況來進行處理的,具體情況可以諮詢稅務部門來認定,避免造成偷稅漏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