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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需要交印花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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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轉讓需要交印花稅嗎

股權轉讓需要交印花稅嗎

股權轉讓應依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萬分之五稅率分別對合同簽訂各方計徵印花稅。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為合同金額。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年第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25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

三、稅務分析

(一)股權轉讓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規定,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因此,納稅人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以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二)簽訂合同各方都應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年第11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255號)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根據以上規定,無論在境外還是境內簽定合同,簽訂合同各方都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三)境外簽訂合同境內使用時繳納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五條規定,"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是指《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徵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不便按規定貼花,因此,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只要是在中國境內既具有法律效力,又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無論其在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如果合同在境外簽訂的,應在境內使用時予以繳納印花稅。在境內繳納印花稅時,由單方使用的則單方繳納。若雙方使用的,則雙方同時繳納。

股權轉讓需要交印花稅嗎?根據相關規定,我們得知股權轉讓是需要交印花稅的。而且股權轉讓的雙方均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的繳納數額為合同金額萬分之五。本站小編提醒大家,在境外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當在我國境內使用的時候,仍需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