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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認定股東抽逃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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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資是公司驗資註冊後,股東將所繳的資金暗中撤回,卻仍然保留股東身份和原有出資數額的欺詐違法行為。
公司成立後,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二)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將其出資轉出;
(三)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
(四)其他未經法定程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要如何認定股東抽逃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