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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資本改革有哪些 | 新公司法對註冊資本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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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註冊資本的規定有哪些?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進一步放寬了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取消了有限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限制。下面,本站為你介紹關於公司註冊資本改革的主要內容。

公司註冊資本改革有哪些,新公司法對註冊資本的規定

公司註冊資本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二、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使企業相關資訊透明化。建立公平規範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的隨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三、按照方便註冊和規範有序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

四、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注重運用資訊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資訊系統予以公示。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將有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的“黑名錄”,向社會公佈,使其“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

五、推進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在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實行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對繳納出資情況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的制度。

註冊資金和註冊資本的區別

1)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

2)註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

3)註冊資金隨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