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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發起設立公司

公司設立 閱讀(1.45W)

發起設立又稱“單純設立”或“同時設立”,是指由發起人共同出資認購全部股份,不再向社會公眾公開募集的一種公司設立方式。公司章程應由全體發起人共同制定,並以要式方式載明法定和約定的必要事項。公司首期發行的法定股份,必須由發起人全部認領,不得向社會公開募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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