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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註冊資本分開繳納是否可以

公司設立 閱讀(1.32W)

一、1000萬註冊資本分開繳納是否可以?

1000萬註冊資本分開繳納是否可以

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依法實行法定實繳資本制度,以及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實行實收股本制度外,其他公司均可實行分期繳付的認繳資本制度。

一是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實行分期繳付,“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二是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也可以實行分期繳付,公司全體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屬於投資公司的,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三是增加註冊資本時,屬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法定公積金轉為註冊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規定不再僅限於股份有限公司,而是適用所有的公司。

二、註冊資金的含義

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企業法人辦理開業登記,申請註冊的資金數額與實有資金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專項規定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註冊資金數額是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所有的財產的貨幣表現。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註冊資金應當與實有資金相一致。”

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註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金隨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註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

三、公司註冊資本可以動用嗎?

註冊資金可以動用,但是必須符合以下規定:註冊資金隨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註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

1、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企業法人辦理開業登記,申請註冊的資金數額與實有資金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專項規定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註冊資金數額是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所有的財產的貨幣表現。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註冊資金應當與實有資金相一致。”

2、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註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金隨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註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3.註冊資金反映的是企業實際擁有的財產數額。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資本,是一種象徵,證明公司至少能承擔等同於註冊資金的風險。

1000萬元的註冊資本,對於註冊公司的新人來說確實是很大的經濟壓力,除法律制度當中限制的公司之外,分期繳納註冊資本現在已經解決了很多創業人的創業難題。當然,這1000萬元的註冊資本分期繳納的時間也要提前擬定在公司章程當中,到資時間也不是越晚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