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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註冊資本公司虛假注資可以嗎

公司設立 閱讀(2.27W)

一、500萬註冊資本公司虛假注資可以嗎

500萬註冊資本公司虛假注資可以嗎

當然註冊公司不能作假,這是違反法律的行為,被抓到要坐牢的。

二、公司註冊資金造假的表現

企業虛假註冊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即虛假注資、多頭註冊、虛假資質和虛假資訊。分述如下:

1、虛假注資。虛假注資就是借用其他資金,註冊之後再抽逃出去,致使新註冊的企業成為一個名不符實的虛殼。

2、多頭註冊。多頭註冊就是到了稅收優惠期限就另行註冊。企業經營到一定年限,特別是企業享受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到期後,就重新註冊一個公司,繼續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達到避稅或逃稅的目的。

3、虛假資質。虛假資質的主要表現是:利用滿足國家稅收優惠條件的資質,逃避國家稅收。比如利用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福利企業資質和開發區資質等。

4、虛假資訊。虛假資訊的主要表現是:偽造公司註冊登記資訊。一些企業在註冊時除了資金是虛假的外,為了翻越註冊“門檻”、規避責任、逃避打擊或達到其他目的,其法人代表、註冊地址、會計人員等重要企業資訊也有虛假的。

三、公司註冊資金造假的後果

根據《公司法》第200條規定,對於虛假出資的公司發起人,股東,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並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0%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根據《刑法》第159 條: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又將其資本抽回,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1 %以上10%以下罰金。單位犯該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違法行為在2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如果構成犯罪,但未立案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綜上所述,對於註冊的公司中註冊資本雖然是可以造假的,但是這也存在著風險,在法律上是不會得到支援的,相應的如果被發現還會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所以對於虛假註冊資金最好不要作,這也有損企業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