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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註冊資本10萬在註冊時不能全部繳納可以嗎?

經營管理 閱讀(1.22W)

一、民營企業註冊資本10萬在註冊時不能全部繳納可以嗎?

民營企業註冊資本10萬在註冊時不能全部繳納可以嗎?

民營企業註冊資本10萬在註冊時不能全部繳納是可以的,目前註冊資本制度是認繳制度,也就是說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局不需要驗資報告,而且註冊資本大小和註冊資本認繳年限都是由股東自行約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就可以。

所以,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認繳期限的規定就是股東自己約定。

二、公司註冊資金認繳的注意問題

1、認繳時限並不是越長越好。認繳金額,認繳期限等資訊都將對社會公佈,企業運營過程中,認繳期限太長會引起合作伙伴對公司誠信和實力產生懷疑;企業應該根據自身實力、經營規模和創業規劃來確定認繳期限,樹立誠信意識。

2、註冊資本可以“只認不繳”註冊資本“實繳”改為“認繳”,並不意味著註冊資本可以“只認不繳”,企業應在承諾的認繳期限內繳納完畢,同時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在交易過程中,“只認不繳”會影響公司的誠信度;監管部門會對企業進行抽查,如果企業未兌現認繳的承諾,主管部門將按照《公司法》進行處罰,並將其拉入“經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示,甚至可能寫進全國聯網的“黑名單”,導致“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3、不花錢也能辦公司“認繳制”也是有額度的,“零元”肯定不能註冊,而且,註冊資本只是設立公司的條件之一,公司要維持基本運營,還需要場地、裝置、員工等,不花錢也能辦公司是不可能的。

三、公司註冊資金認繳的好處

1、減少投資專案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准、備案範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准、備案的專案,要簡化程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複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汙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2、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3、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4、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專案,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民營企業若是有十萬元的註冊資金,一般就會被認定為是大公司,但是很多民營企業家並沒有足夠的註冊資金,導致很多的公司在註冊時並不能拿出全部的註冊資金,此種情形下,也可以先完成公司的註冊工作,完後再在限定的期間內繳納全部的註冊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