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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本還沒有全部繳清要減資可以嗎?

公司設立 閱讀(1.72W)

一、註冊資本還沒有全部繳清要減資可以嗎?

註冊資本還沒有全部繳清要減資可以嗎?

需要全部出資之後才可以的;

減資是股份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額的行為。其主要目的在於: 一次性償付債務;調整過多的資本; 分派股利; 公司合併;分離部門。分為實質性減資和名義性減資兩類。實質性減資,是在減少公司賬面資本的同時,減少與此等額的公司資產,並將這些資產返還股東或劃轉他人。名義性減資,只是減少賬面資本數額,而公司財產並不相應減少,故不能向股東作任何返還,也無法向他人劃轉資產。減資的操作方法有兩種: 減少股份數量和減少股票面額。

二、公司註冊資金減資的後果

1、關於減資行為存在瑕疵時減資行為效力。據《公司法》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對於違反通知義務的減資行為效力,觀點有三:減資行為無效、減資行為不生效、減資行為有效但對債權人不發生效力。

2、對於股東責任承擔。減資行為瑕疵的,減資行為對債權人不發生效力,即發生減資不成的效果。減資不成,則註冊資本不變。據《公司法》第3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此,股東應當在其認繳出資數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減資的原因

(1)一次性償付累積債務。由於多年經營虧損累積,即使以後若干年,企業的利潤也無法彌補,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減資,用以彌補累積的虧損。

(2)調整過多的資本。公司成立初期需鉅額資金,步入正軌後,資金則有可能過剩,因此亦需減資。

(3)增派股息。 由於股息是根據資本利潤額進行分派的,所以減少資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時,還可與“一次性償付累積債務”結合,一掃虧損,儘早恢復分紅。

(4)公司合併。這通常是在公司資產平衡時進行。

(5)分離部分。將公司中某些部門分離獨立時,資產也隨之分離,這對企業來說也是減資。減資有形式上的和實質性的兩種。形式上的減資是指僅在賬本上減少資本,而公司財產不減,比如公司購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額,將一筆資金歸還股東等。因經營狀況不佳而需彌補虧損的減資是實質性減資,大部分減資屬於這種情況。

綜合上面所說的,註冊資本是可以進行減少資本的,但也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且在減資之後就意味著所有的註冊資本需要改變才能進行辦理,所以,在減資的時候就要諮詢清楚所有事情,避免讓自己的利益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