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認繳制沒有繳清註冊資本就登出公司嗎?

經營管理 閱讀(1.88W)

一、認繳制沒有繳清註冊資本就登出公司嗎

認繳制沒有繳清註冊資本就登出公司嗎?

認繳制沒有繳清註冊資本不一定就會登出公司,我國目前雖然在很多情形下由於公司的設立者在最初並沒有能力償還全部的註冊資金,故而為了刺激各地經濟的發展,股東可以與公司協商資金認繳的時間,若是在時間內沒有繳納完全,公司有可能會被登出。

根據《公司法》與《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對登出的規定,可以發現公司的註冊資金有沒有到位,與公司能夠申請登出是沒有強制的關聯的。但是,這並不是說公司註冊資金不到位就可以隨時登出。認繳制的註冊的公司,如果公司沒有負債,認繳期限又沒有到期,則要把認繳的資金全部繳完,就可以辦理登出手續;如果公司在登出前有負債的情況,或是還有其他的糾紛,則就需要把公司所有負債,所有糾紛都解決好,才能申請辦理登出。

二、《公司法》與《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對登出的規定

1、《公司法》第179條規定:當公司需要解散時,要依法辦理公司的登出登記

2、《公司法》第180條規定以下情況需要辦理登出登記: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3、《公司法》第188條規定:

公司公告終止的,清算組要製作各項報告,比如清算報告,股東大會等向人民法院確認,然後報送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4、《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

申請公司變更登記的,公司經營範圍以法律、行政法規批准的,要在批准的檔案中屆滿30日內申請登出登記。

不管是股份型別的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目前設立公司時,設立者可以不一次性的就支付全部的註冊資金,而是可以通過在兩年或者是其他的與公司協商達成一致的時間範圍內認繳,此種方式,不僅降低了設立公司的標準,同時也減輕了財物負擔。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