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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什麼時候召開?

公司上市 閱讀(1.26W)

一、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什麼時候召開?

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什麼時候召開?

1、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召開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

第四條股東大會分為年度股東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臨時股東大會不定期召開,出現《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的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形時,臨時股東大會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

公司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召開股東大會的,應當報告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公司股票掛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證券交易所”),說明原因並公告。

2、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聘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並公告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

第五條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聘請律師對以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並公告:

(1)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本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是否合法有效;

(3)會議的表決程式、表決結果是否合法有效;

(4)應公司要求對其他有關問題出具的法律意見。

二、公司上市的流程是怎樣的?

根據《證券法》與《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式如下:

1、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根據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2、接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核準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檔案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

3、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

股票上市申請經過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檔案以及下列檔案:上市報告書;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章程;公司營業執照;(經過驗證的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最近一次)招股說明書;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檔案。

4、證券交易所統一股票上市交易後的上市公告

根據《證券法》第47條和第48條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上市公司應當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經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關檔案和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有數額以及董事、監事、經理及有關高階管理人員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等事項。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規定,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且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在年度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若是發生了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形時,臨時股東大會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