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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訴訟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公司解散 閱讀(3.32W)

法院受理公司解散之訴的條件有以下四種:
1、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2、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3、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4、經營管理髮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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