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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增值稅公式

工商稅務 閱讀(1.19W)

應交增值稅公式: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減免稅款+出口退稅。
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下列方式填報:
(1)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同時注意,計算該指標時應包括即徵即退貨物及勞務對應專案。
(2)執行簡易徵收辦法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報該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的對某些產品實行稅額減徵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該指標時還應扣除“應納稅額減徵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本期實際應納稅額”填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

應交增值稅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