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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子公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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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子公司流程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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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購子公司程式是怎樣的

上市公司吸收合併子公司的程式 1、上市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關於吸收合併全資子公司議案》 2、董事會決議公告日釋出《關於吸收合併子公司的公告》,披露合併事項的基本情況及確定合併基準日等相關資訊 3、釋出《關於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4、合併各方進行審計 5、合併各方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6、股東大會通過合併事項後,簽署《吸收合併協議》 7、通知債權人 8、調整賬目、財務報表合併等會計處理 9、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和權屬變更登記、工商變更、修改公司章程 10、被合併方登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