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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購公司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兼併收購律師解答 閱讀(2.47W)

注意下列事項:
1、要召開股東大會,向公司和其他股東告知擬受讓人和擬轉讓價格條件,並徵求其是否同意轉讓的意見。
2、被收購的公司在收購之前,要委託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專業人員組成專案小組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3、被收購的公司需要簽訂收購意向書。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併的程式】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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