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工程糾紛解答>轉包分包糾紛律師解答>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與轉讓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與轉讓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你可以對照下面這篇來寫,要是覺著有什麼不懂或是不妥的地方建議可以找律師代為辦理:
[縣簡稱]土讓字第[年份]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 。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           。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 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