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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質量不合格能否解除合同

施工質量不合格,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援:
(一)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三)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並拒絕修復的;
(四)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施工質量不合格能否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