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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標流程

(1)採購預算與採購申請。
(2)採購審批。
(3)選定代理機構。
(4)編制招標檔案。
(5)審定招標檔案。
(6)釋出招標公告。
(7)資格預審。
(8)發售招標檔案。
(9)詢標答疑與現場勘察。
(10)確定評標專家。
(11)開標。
(12)資格後審。
(13)組建評標委員會和評標。
(14)評標結果公示。
(15)辦理中標落標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專案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檔案。招標檔案應當包括招標專案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國家對招標專案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檔案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專案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檔案中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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