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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的主要內容

2011年11月16日,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釋出了經國務院同意的《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以及隨後釋出了若干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上海市試點通知、北京等八省市試點通知等檔案。營改增試點主要涉及幾方面內容:
一是主要產業方面,本次“營改增”主要選擇交通運輸與部分現代服務業兩大行業作為改革試點。
二是稅率方面,在現有一檔基本稅率17%、一檔優惠稅率13%的基礎上,增加了11%和6%兩檔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科技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鑑證諮詢服務適用6%稅率,對出口勞務實行零稅率。
三是計稅方式,規定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政運輸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四是稅收收入歸屬,試點期間保持現行財政體制基本穩定,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稅款分別入庫。

營改增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