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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他項權利抵押證?

房產查詢律師解答 閱讀(2.36W)

在房屋或者是土地抵押的過程當中,為了避免日後針對抵押物所產生的糾紛,同時也是為了保護抵押人的權益。在抵押過程當中,需要有他項權利抵押證作為抵押的權利證明。關於什麼是他項權利抵押證該問題在下文中就給出了詳盡的解釋與說明。

什麼是他項權利抵押證?

什麼是他項權利抵押證?

他項權利證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利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房地產權證是房屋所有人對房屋擁有所有權的物權證明;房屋他項權證是在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權上基於債權而設定的一項附屬權利。

房屋他項權利證,即證明房屋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存在的檔案。房屋產權證,就是我們常說的房產證,是由房屋產權所有人持有的,證明房屋歸屬的有效證書。

說完了它們之間的關係,我們再來看看房屋他項權證和房產證抵押的區別。簡單來說,房屋產權人a將房屋抵押給b方,辦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記手續後,則b就可持有該房屋的他項權證。官方說法,他項權證是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在抵押貸款中,抵押當事人——資金方和借款人應在房屋產權證收押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權屬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借款人應提交抵押登記申請書、身份證,銀行應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登記機關對材料進行稽核後予以登記發證,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做抵押情況註記交給借款人,同時向資金方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擔保法》規定:

第五十條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他項權是我國特有的概念,其全稱是他項權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運輸工具等不動產和動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為設定,並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的權利。

目前我國的他項權利登記制度還不完善,人們日常生活中接觸最多的是土地和房屋的他項權利。

抵押權。經有償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抵押。抵押開始,抵押權人即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這個抵押權必須經土地登記機關加以確認。抵押終止,抵押權即告消滅。抵押人破產的,抵押權人可以從土地使用權拍賣轉讓收益中得到補償

結合上文中的內容可以看出,針對什麼是他項權利抵押證該問題的解答需要從他項權證的內容出發。他項權利抵押證,是在進行抵押活動時,以銀行作為中介的抵押證明。當抵押無法及時還款時,就能通過銀行的他項權利抵押證得到最基本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