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他項權證實在發生貸款或者是抵押的情況下,一般是個人與銀行之間,個人之間是不能辦理他項權證的。辦理他項權證是要滿足一定得條件的,必須準備齊全所有的證明材料,才有資格辦理他項權證,房產證以及個人的身份證明這都是必不可少的。
一、申請他項權利證明所需材料:
(一)必須提供的資料:
1、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申請表原件;
2、房產檔案館查檔證明原件;
3、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校對原件);
4、抵押權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況說明;
5、抵押人為個人,提交身份證影印件(校驗原件),如為共有房產(包括夫妻共有房產),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校驗原件);抵押人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影印件加蓋公章並附具結書。
注:二代身份證反面也需影印。
(二)若委託辦理還需提供:
1、委託人,受託人均為個人,提供委託書原件和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校驗原件);
2、委託人為單位,受託人為本單位職工,提供單位委託書原件及該職工身份證影印件(校驗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臺的房產登記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辦理的委託書,應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認證手續,其他根據有關規定須經公證機關公證或有關機認證的;
4、委託有中介資質的房地產中介公司辦理,需提供書面委託書原件及經辦人的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身份證影印件(校驗原件)。
二、他項權利證明
是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三、他項權利證明的申請程式
1、申請人持上述有關材料,到當地行政辦事辦證大廳受理視窗申請辦理,經辦人在稽核資料無誤後,出具《房產交易產權登記受理單》(以下簡稱“受理單”)交由申請人收執;
2、申請人在受理單標註的領證日期之後攜“受理單”及身份證明原件到產權繳費視窗繳費後在產權發證視窗領證。如審批未通過,另行通知。
四、辦理要求
符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典》、《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條例》、《房屋登記辦法》。
他項權證是持證人的一種權利的證明,所以他項權證的辦理必須要符合房地產的管理法等,證明他項權證辦理的合法形式,需要提交一些像是房產證以及個人的身份證明甚至是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的證明,然後到房產局辦理他項權證的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