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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證到期了怎麼辦那?

房產查詢律師解答 閱讀(6.31K)

我們現在身邊的每一個事情都有法律給我們保證,我們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高了,可是你們知道他項權證到期了怎麼辦嗎,我們應該怎麼處理那,需要什麼程式,我們可以找什麼部門的給我們做,下面我們就來看看他項權證到期了怎麼辦?

他項權證到期了怎麼辦那?

項權證過期有效,可以對抗第三人。只是超過2年後沒有了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權利,但是沒有經過防偽登記結構辦理登出登記手續,抵押權就一直存在。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日內申請登出登記。”

《抵押管理辦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巧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登出抵押登記。”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抵押權的登出與抵押權的設立是相對應的,即權利因登記而產生,因登出而消滅。

房地產抵押是對債權人進行的抵押擔保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擔保有效期最長為主合同期滿二年內有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他項權利證到期應重新簽訂主合同或延長主合同到期時間,方能使他項權繼續有效。否則就必須在他項權利有效期內提起訴訟,不然就會喪失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以上就是他項權證到期了怎麼辦的具體規定。

他項權證備案時間可以在房產局查到

一般而言在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可以主張形式抵押權,無論他項權證備案時間是否過期。

主債權訴訟時效可以通過主張債權而不斷中斷,最長可20年,但行使抵押權的期限沒有特殊情況就是兩年,不能延長。

為了防止抵押權過期,債權人應該在主債權到期之日兩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並主張行使抵押權。

我們現在也知道了他項權證到期了怎麼辦了,有什麼不懂的地方就在網上查查,打聽打聽這方面的法律,今年每個地方的法律有所下的不同,按照法律的程式來,所以我們要多看看法律,不要做法盲,現在大家也知道了一些這方面的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