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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欠債務股東負責嗎

物業糾紛 閱讀(1.71W)
物業公司欠債務股東負責嗎

2016年6月7日,成都馮女士一家經營多年的蓉都酒店接了一個大單,14戶火災受災戶約60人要入住。隨後,這群人在蓉都酒店前後住了半年,產生房費150262元。而除了火災起火點住戶周先生曾給了1萬元作房費,還有14萬餘元房費,馮女士至今沒拿到。房費到底該找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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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欠債務股東負責嗎

公司欠下債務股東要負責,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獨立與股東有限責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確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對該制度作出了規定:公司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