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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小區樹木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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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的綠化一般屬於小區的全體業主共有,砍伐者的行為涉嫌損害該小區業主的共同利益。從法律上講,砍伐者要承擔補種樹苗和罰款的行政責任;如果這些被砍伐的樹木的體積達到了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則砍伐者很有可能被以濫伐林木罪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罰。

砍伐小區樹木的法律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林木罪】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濫伐林木罪】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