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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小區砍樹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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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區裡的樹,種上之後都作為公共綠化,個人是無權砍伐的。一般來說要砍伐樹木,是需要小區內的樹木確實妨礙到了居民的生活或者是存在安全隱患,再向有關部門申報後,才可以砍伐。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如果在小區砍樹犯法嗎?

根據《城市綠化條例》: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

砍伐城市樹木,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二十一條 在城市的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的,必須向公共綠地管理單位提出申請,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同意後,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營業執照,在公共綠地管理單位指定的地點從事經營活動,並遵守公共綠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城市的綠地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樹木花草繁茂及綠化設施完好。

第二十三條 為保證管線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樹木時,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按照兼顧管線安全使用和樹木正常生長的原則進行修剪。承擔修剪費用的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規定。

因不可抗力致使樹木傾斜危及管線安全時,管線管理單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樹木,但是,應當及時報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綠地管理單位。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責令停止侵害,可以並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樹木的;

(三)砍伐、擅自遷移古樹名木或者因養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

(四)損壞城市綠化設施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砍樹只要沒有獲得有關部門的認可那麼都是屬於違法的,對於在小區實施此行為時就需要確定是否給業主帶來了隱患,同時獲得此樹木所有權人的同意才能實施,所以,樹木是不準亂伐的,不然自己就會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