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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綠化沒有達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物業糾紛 閱讀(2.67W)

一、小區綠化沒有達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小區綠化沒有達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不可以,這是兩碼事。綠化不達標屬於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你是不可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因為開發商跟小區的物業管理是兩個不同的公司,所以這種情況建議先跟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再去找別的解決方法。比如:可以聯絡一下其他業主維權;直接去當地規劃局投訴;向法院起訴等等

二、物業公司侵佔公共用地該怎麼辦?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從以上的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物業公司侵佔公共用地是不合法的,對此,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的自治組織,可以代表全體業主對其提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的要求。物業不按要求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三、家裡被盜但小區無法提供監控,物業該承擔什麼責任?

物業有一定的責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一般來說,如果物業保安人員堅守崗位了,盡責了,那麼物業就不用賠償損失了。但是物業的監控裝置損壞,不能履行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的,是要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