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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的解決方法是,可以先與樓上的裝修住戶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可以請求物業管理部門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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