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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欠費糾紛簡易程式有哪些

物業糾紛 閱讀(1.48W)

一、物業欠費糾紛簡易程式有哪些

物業欠費糾紛簡易程式有哪些

物業欠費糾紛簡易程式由物業準備好材料,並且提交上訴狀,向法院進行上訴。以下是物業欠費糾紛物業可以採取的相關措施:

第一,成立清欠小組

清欠小組成員可以由物業公司相關部門的人員和物業管理處主任組成,機構人員以兼職為主,這樣不會加大操作成本。

第二,制定訴訟計劃

清欠小組對存在欠費的小區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分析欠費原因、業主的欠費理由、欠費業主在小區的分佈情況等,之後制定分批訴訟計劃。制定計劃的同時應注意以下兩點:

1、 先易後難。 先起訴無任何理由欠費的業主,再起訴以某種理由欠費的業主,逐步提高自身的訴訟能力。

2、 合理分佈。 成批訴訟時,起訴物件不要集中在某一棟樓或太鄰近的樓,防止出現集體對抗。

第三,準備起訴資料

1、委託授權書

受託人一般選擇清欠小組負責人和小區管理處主任,規模較小的企業也可以選擇企業經理和小區管理處主任。受委託人應對物業管理相關法規和小區物業服務合同比較熟悉,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同時還掌握了對業主欠費理由的答辯對策。

2、起草起訴狀

根據公司在該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的情況,起草訴訟狀。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與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的,以合同條款為基礎起草起訴狀;沒有物業服務合同,可以尋求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出具證明,再加上物價局頒發的該小區收費許可證,就可證明事實合同關係。

3、證據清單

(1)公司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證明公司有合法的經營權。

(2)物業服務合同、收費許可證、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出據的證明,證明公司在該小區有合法的物業服務權利和收費標準。

(3)相關的檔案,如政府28號令、關於規範我市住宅小區公共水電費分攤問題的通知、關於收繳垃圾處理費的通知,證明物業服務各項收費的合法性,包括滯納金。

(4)房地產權登記表、企業登記資訊表(商鋪),證明被告的業主身份或物業使用人。

(5)其它有證明作用的檔案。

4、製作欠費資料

(1)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滯納金明細

(2)水費、汙水處理費、加壓電費明細表

(3)防盜門及梯燈維修、路燈電費及垃圾處理費明細表

(4)電梯電費及梯燈電費分攤明細表

(5)電梯維修零件費分攤明細表

(6)每噸供水加壓電費計算表

(7)電梯電費及梯燈電費分攤計算表

(8)電梯維修零件費分攤計算表

注:以上各類表各企業根據小區實際情況製作。

5、其它資料

(1)律師函覆印件;

(2)繳費通知;

(3)催費通知。

二、一般物業糾紛爭議型別指哪些?

1、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或使用人追索物業管理費及滯納金的糾紛。部分業主以收費依據不足、前期遺留問題、物業管理質量低下等原因為由拖欠物業管理費,以此作為“維護”自己權利的主要手段。這類案件在物業管理糾紛案件中佔了大多數。

2、業主委員會更替、業主或業委會選聘、解聘物業管理公司產生的糾紛,物業管理專案接、撤、管引起的糾紛。此類糾紛目前較為突出,如前任和現任業主委員會對各自合法性的認同、相關資料的交接發生的糾紛;前任的物業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業管理公司進不來,前任物業公司不移交相應管理資料等。

3、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起訴業主糾正違反業主公約行為的糾紛。針對業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規、業主公約,合理安全地使用物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在建議整改未果的情況下,通常通過起訴方式解決糾紛。

4、因物業管理公司侵佔業主共有物業引發的糾紛等。如物業管理公司擅自在電梯、屋頂、外牆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設定廣告、基站等所得收益,佔有共有用房擅自出租及共用場地的停車收費等歸屬產生爭議。

5、因物業管理公司服務質量問題而引發的要求提高服務質量、履行管理職責的糾紛。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修繕、房屋修繕費用承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設立、使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等。

6、業主或使用人要求物業管理者賠償在提供特約服務如保管服務中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的糾紛。如小區內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被盜,有的屬物業專門安排人員看管,有些發生在小區地面停放、無專人看管,業主起訴物業管理公司未履行職責,要求賠償,導致訴訟。

7、前期物業管理糾紛。前期物業管理糾紛主要是開發商在物業交付過程中引發的爭議,主要有開發商未移交或移交不清,圖紙資料不全的設施、裝置、建築物及其附著物受損引發的爭議;開發商未兌現減免物業管理費、交付配套設施的承諾或存在延期交樓、房屋質量問題引發爭議等。

物業糾紛爭議型別有業主在跟物業管理公司索要物業管理費和滯納金時所產生的糾紛,以及業主委員會的更換同物業管理部門所發生的衝突,還有物業管理公司利用相關便利侵佔業主共有物業時所發生的糾紛和因為物業管理公司服務不到位所產生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