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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廉租房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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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廉住房需要身份證明,一般包括以下材料: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居住情況證明、收入證明、其它所需證明如結婚證、低保證、房改證等。受理稽核。稽核一般95個工作日之內。由住建部和民政部發起審查,主要對申請物件的資產、收入、住房情況進行稽核調查。如有自有私房的還需要入戶調查。如果條件符合廉租房標準及無缺其它申請材料,就可以順利通過稽核。稽核通過要在指定的網站上公示一星期,如無異議,就可以取到廉租房保障資格,等所在部門安排時間,對廉租房房源進行分配。

申請廉租房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資訊。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