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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合同沒到期不租了可以終止合同嗎

房屋租賃 閱讀(1.4W)

租房子合同沒到期不租了可以終止合同嗎

在房屋租賃合同當中,往往當事人都會約定具體的租房期限,不過此時要注意約定的租賃期限不能超過法律方面規定的期限,否則超過的部分也是會認定為無效。通常到了約定的租房期限之後才會終止合同,那要是租房子合同沒到期不租的話,此時可以終止租房合同嗎?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

租房子合同沒到期不租了可以終止合同嗎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三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

這就是說,對於有效成立的合同,當事人必須要履行到底。那麼對於租房合同來說,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居住。

但是,法律也規定了提前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條件,具體包括以下情況: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

6、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因此,在符合上述八種條件的情況下,租房合同沒到期是可以提前終止的。

從實際操作的情況來看,在租房子合同沒到期不租的情況下,其實也是可以終止合同的。但畢竟此時承租人是有違約行為的,因而即使終止了合同,也需要對房東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此時提前支付的租金可以適當的不退還,但對於租房押金來講,一般來說沒有特殊情況的話都是要退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