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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售後回租怎麼處理違約糾紛

房屋租賃 閱讀(1.75W)

一、融資性售後回租怎麼處理違約糾紛?

融資性售後回租怎麼處理違約糾紛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起訴。

二、融資性售後回租有哪些特點?

1、在出售回租的交易過程中,出售/承租人可以毫不間斷地使用資產;

2、資產的售價與租金是相互聯絡的,且資產的出售損益通常不得計入當期損益;

3、出售/承租人將承擔所有的契約執行成本(如修理費、保險費及稅金等);

4、出售/承租人可從出售回租交易中得到納稅的財務利益。

三、融資性售後回租違約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融資性售後回租對於公司來講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操作方式,這樣做企業可以不間斷的使用該資產,總的來說,對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是有利的,在簽完租賃合同後,發生違約糾紛,主要也應該參照合同約定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