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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解除合同違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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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解除合同違約怎麼辦

一、店面解除合同違約怎麼辦?

先和房東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約定的支付違約責任。《合同法》規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繼續履行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繼續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二)補救措施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違約責任。

(三)損害賠償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的具體方式包括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適用定金罰則等多種情況。

1、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即按照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承擔雙倍賠償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2、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是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貨幣。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增加。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3、定金。當事人在合同中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但兩者不可同時並用。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法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店面租賃合同中不約定違約責任,也不代表房東和租客就可以隨時隨地的解除租賃合同了。在對方違約以後,不能是一無所措的,能和房東協商解決好了的情況下不要直接起訴,而且要看合同中約定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