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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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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這幾年一直聽到保障性住房申請的字眼,原來是國家為了保證我們廣大人民都能有個住所才頒出的友好政策。我們國家正在大力度的加強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發展,想要進一步地去改善我們中華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這種保障性住房主要服務於對住房有困難的家庭或者是單身居民。一般會把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具有政策性的租賃住房構成的。早在2011年12月的北京和上海這些一線大城市等就已經有了出臺保障房管理新政策了。

保障性住房:

這種保障性住房的性質其實與商品房是相對應的,主要是指由國家政府投資建設而成的,或者是通過徵收等其他途徑籌集的。然後嚴格限制定好保障房的價格和標準,只向符合條件的住房有困難的家庭和單身居民來出租或者是出售的房子。這種具有保障性地房子放在當今的社會上來講,是很有意義的。特別是對社會中的低收入人群,那是具有相當大的鼓舞和幫助的。

保障性住房具體的申請條件:

1、首先,家庭成員中,至少要有一個人擁有這個城市的戶口籍貫,而且家庭每人的平均年收入或者是單身居民的年收入在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時候,要連續兩年不能超過這個城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2、並且,這個家庭財產的總數量或者是單身居民個人的財產總數量不能超過規定的租賃保障性租房的財產限定額度。其次,這個家庭的所有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這個城市沒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己已經擁有的住房。

3、而且家庭成員或者是單身居民在申請這個保障性住房的時候,必須是第一次申請。不能在這個城市申請多個地方的保障房或者是在每個城市都申請一次保障房,這樣是不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保障的。如果還有別的申請條件,那就要根據市政府具體的安排來申請了。這種保障性住房雖然是國家推送實施保障的,但是並不享有房產證,因為不管怎麼樣歸根結底都是國家的共有資產。

滿足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後,需要準備的申請資料:

首先,要準備好家庭各個成員的身份證以及戶口簿的原件還有影印件;其次還要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者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和影印件;再者,要帶上租房和住房私房的提供這個城市住房的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鑑定證明的《房屋租賃合同》,這個房屋租賃合同如果是電子稿是要打印出來的,帶上原件和影印件就好了。

租住公房還要由管家或者去找居委會大媽出示具住的房情況證明原件還有影印件。

如果是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5個平方米的家庭,還應該要準備好出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和影印件。要到當地的社群去找工作人員來授權處理申報的材料,以及對原件驗證,還要在上報的影印件上蓋章以保確認。如果申請的物件是孤寡、老人、病患、殘疾或者是急需救助等情況的公民,應該一起提供疾病診斷的材料還有和殘疾證等有關的出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