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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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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是政策性住房。隨著房價的不斷攀升,個別家庭已無法承擔商品房的房價負擔,部分人員有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想法。那麼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什麼樣的呢?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申請,什麼樣的情況不能申請,保障新住房還有什麼政策值得關注呢?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一、申請條件

1、申請家庭中至少有兩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三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三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低於規定的標準;

3、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人均所有或租賃的公有住房面積低於規定的標準;

4、申請家庭資產低於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標準的6倍。

注:

(1)年滿30週歲單身居民符合前款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2)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戶籍遷出本市的,就學、服兵役期間仍視同擁有本市戶籍。

(3)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戶籍遷入本市的,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本市戶籍時間。

(4)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現役軍人且符合轉業進廈安置條件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但不計算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

二、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情況

1、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週歲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2、離婚不足2年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3、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範圍。但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4、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5、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6、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三、政策解讀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取得本市戶籍的

3、作為商品房委託代理人或者通過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年的

4、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未退還的。

申請廈門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戶籍。

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單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撫養或贍養關係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的,也可共同申請。現役軍人符合轉業進廈安置條件,且其家庭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戶籍因就學遷入本市的,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戶籍時間。因就學(不含出國留學人員)、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的,仍可參與共同申請。

本文給出了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不能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情況以及關於保障性住房的相關政策性內容。相比較而言,申請保障性住房條件比較嚴格,限制性的條件也比較多,申請到保障住房後也有很多限制。即使達到了條件,還存在搖號排隊的問題,關注保障性住房的大家要合理安排好自己的購房計劃。